<我的青春谁做主>里,当初麦冬没有推郁欢下水,是周晋推的,为什么给麦冬判了12年?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6/16 12:32:59
并没有目击证人亲眼看到麦冬推人下水,怎么就能判了呢?法院怎么搞的?
他没有不在场的证明,就能说明他杀人?这也太奇怪了吧。全北京路过那条小河那么多的人都没有不在场的证明,每个人都有可能啊。两个嫌疑人,周晋,麦冬,周能出示不在场证明,麦不能出示,那杀人的就是麦了?这法律简直就是脑残啊

顺便说:周晋这人也太恶心了,看刚开始第几集的时候,不但不为杀人并且栽赃感到羞愧,反倒那么淡定的说背黑锅的人如何丧心病狂,那他岂不是比丧心病狂更变态。。最恨欺世盗名的人,道德品质有问题。麦冬12年的青春啊
那么厚颜无耻还脸部红心不跳的,装就算了,为了装的更像还说麦冬如何如何。赵清楚最后发现了他的真相,却还能和他在一起,这种人品质就有严重问题!他还自己说关键是要改正和弥补,靠的类,他连承认错误都不敢,还改正弥补呢。电视怎么演的啊?一点逻辑都没有,乱七八糟

麦冬坐了十年冤狱失去自由,周在外边却获得了社会地位,成就,个人满足,金钱。。这还不满足,他还得寸进尺的说麦冬是杀人犯,丧心病狂。他明明知道是他亲手害郁欢下水

什么有杀人动机也好,什么不能出示不在场证据也好,总之结果就是一个人杀了人,却是另一个人去坐牢了,不得不说法院有问题吧。没人看见麦冬杀人,也没看见他没杀人,应该无罪释放吗?

而且当年是周晋他妈为他证明的他当时不在现场,有没有搞错,天底下是个妈,就会为自己儿子这么作证吧!!

回复一楼:难道法律的意义就是“颠倒黑白”!

麦冬不能出示并不在场的证据。
判麦冬的依据就是他有杀人动机(求爱不成恼羞成怒),而且事发当时他在现场。

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。
麦冬约郁欢见面,答应借她钱,但前提是郁欢跟他好。 两人约会被周晋跟踪,周晋在麦冬走后失手推郁欢下水。但是没有人知道周晋跟踪麦郁二人。

其它的剧情,周晋这个人怎么样是编剧说了算。

楼主的意思是当年马家爵把宿舍里的人一个不留全杀光,法院就没办法制裁他了? 法院判处罪范是有一套很严谨的程序的,不会无缘无故定一个人有罪.麦冬入狱不是一个简单的生活逻辑,而是一个法律逻辑. 法院作证是有避亲规则的,周晋无罪肯定是取证单位通过了周家邻居的证词.

颠倒黑白?说得太严重了
坐飞机出事的概念够小了吧 可是还有那么多人因此死亡 这叫意外事件 哪个行业都避免不了

杀人动机加环境证据,LZ可以研习一下法律,就明白了。

楼主 纠正您一下不是北京的小河 是西塘

你好棒啊